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5-18 | 點閱數: 4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47274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請各校加強宣導周知。 詳如附件。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5-18 | 點閱數: 8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2159號函辦理。 二、 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115年4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死亡事件計1件,事故樣態如下: (一) 車禍樣態:自撞1起。 (二) 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1起。 (三) 發生時...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5-14 | 點閱數: 70
《滑手機前先想一下!你的數位安全指南》 詳如附件。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5-14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 依據本局與亞洲大學簽訂「桃園市訂定手機與網路成癮校園處理指引研究計畫」行政協助協議書辦理。 二、 為協助本市各級學校認識與處理學生網路成癮問題,提供預防、辨識、輔導、轉介、親師合作及持續追蹤與成效評估原則,本局業與亞洲大學合作,並邀集學者專家、學校教師、家長及青年代表共同研訂旨揭指引。 三、 請各校依據旨揭指引辦理,建構教師與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及家長協力合作之支持系統,以教導孩子正確使用網路及預防網路...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5-14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違者依同法第42條規定,限期接受戒菸教育,未成年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未滿20歲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前項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行為人為未成年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二、 次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級學校全面禁止吸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又依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定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5-14 | 點閱數: 114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協助轉知各級學校師生踴躍預約蒞臨交通部公路局所屬交通安全教育園區參訪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社(一)字第1150045969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來文及交通部公路局函文影本各1份。
研習資訊 生教組  - 研習資訊 | 2026-05-14 | 點閱數: 198
主旨: 轉知本府社會局辦理「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以下簡稱桃園志工網)」教育訓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5年5月11日府社團字第1150125450號函辦理。 二、 桃園志工網業於113年1月1日改版上線,並配合實務操作需求持續增修相關功能。為協助貴校(運用單位)業務承辦人熟悉桃園志工網系統操作流程,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以提升志願服務業務推動效能。 ...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5-07 | 點閱數: 16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809號函辦。 二、 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蹤或騷擾、傷害事件,本局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一) 各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生教組  - 研習資訊 | 2026-05-06 | 點閱數: 7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1-3教師專業辦理。 二、 目的:推廣整合本市戶外教育場域資源,鼓勵各區學校教師結合跨領域課程發展戶外教育。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課程時間:115年5月30日(星期六) 8:30-15:30 (二) 辦理地點:北區青少年... 觀看完整文章

下中區域內容

北勢行事曆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