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12-12 | 點閱數: 492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0812B號書函、112年5月12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376B號函暨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辦理。

二、按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採取預防措施,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達30人以上者,並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之。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三、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如附檔(另公告於校網左側法規查詢及宣導網),請同仁參閱並恪遵性別禮儀與分際。另市府提供相關協助方案,請同仁參考運用:
教育人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http://ttsc.whjhs.tyc.edu.tw/
公務人員(含工友、臨時人員):「員工協助方案」
https://personnel.tycg.gov.tw/home.jsp?id=10651&parentpath=0,174

:::

公務專區

研習專區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

課程與教學專區

北勢專欄

學生活動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