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8
  • slider image 73
:::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4-01-19 | 點閱數: 73
一、 依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旨揭條文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 配合原「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酌作文字調整。(第10條第7項)
(二) 增訂生育給付請領要件「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並刪除原第1項第1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280日)及第2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180日)所定最低應繳付保險費日數規定。(第36條第1項)
(三) 增訂被保險人如同時符合請領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生育給付條件,或因屬軍公教身分得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僅得擇一請領。(第36條第4項)
(四) 自公保法於103年6月1日增訂生育給付項目,至113年1月4日該法第36條修正生效期間,如符合修正後生育給付請領要件,且未曾因同一分娩或早產事實領取公保或其他職域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者,得自該規定修正生效日起10年內向承保機關補行申請,並依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時之給與標準發給。(第36條第5項)
三、 前開公保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所稱退出公保後1年內分娩或早產之起算基準日,係以被保險人退出公保之日起算,並以退出前1日起往前推算6個月保險俸(薪)額之平均數計給生育給付。
四、 銓敘部歷次令(函)釋等規定與修正後公保法第36條規定不符部分,均自該規定修正生效日停止適用。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訊息停看聽

  • 教育部2022-2025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
  • 桃園市教師關懷專線0800-520-928
  • 提防非法假網銀,登錄網址牢記心,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 桃園市兒童美術館「走近一片海」特展團體導覽開跑囉!詳情請上官網查詢。
  • 本市反霸凌專線「0800-775-889」增設提供防治校園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服務
  • 「防疫新生活乾淨好選風。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
  • 杜絕散布假訊息或深度偽造訊息妨害選舉公平 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4,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3345155。
:::

公務專區

研習專區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

課程與教學專區

學生活動專區

北勢專欄

萌典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