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445號函及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457號函辦理。 |
二、 | 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國教署規劃於114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作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運作,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效能與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
三、 | 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
(一) | 原113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
(二) | 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
(三)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
(四) | 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6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少1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2校,同一學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70%。 |
四、 | 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社群應執行任務,簡述如下(詳計畫書): |
(一) | 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
(二) | 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工作坊、成果分享等活動,並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 |
(三) | 邀請本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觀課、議課或諮詢、演講等;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
(四) | 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
五、 | 參與本計畫類型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
(一) | 深耕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帶領1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2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6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
(二) | 夥伴學校:每校補助6萬元。 |
(三) | 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9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每案補助上限為10萬元。 |
六、 | 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詳閱計畫及遴選程序等相關訊息,應於 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將相關附件資料紙本1式3份逕送(寄 )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電子檔傳送至10069857@ms.tyc.edu.tw。 |
七、 | 另為使學校更加瞭解旨揭計畫目的、申辦程序及辦理方式,國教署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舉辦計畫申辦說明會,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
(一) | 會議時間: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2時。 |
(二) | 會議地點:採線上會議(會議連結: https://meet.google.com/bbj-wvzv-row)。 |
(三) | 參與對象:有意願參與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計畫之國民中小學之校長、主任;教師、跨校際社群負責人(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至google雲端表單填寫報名資訊(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C7qRk7F9PxhT2wMX9)。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八、 |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一) | 曹助理,電話:02-33223230分機15。 |
(二) | 張助理,電話:02-33223230分機18。 |
(三) | 王助理,電話:02-33223230分機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