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711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3月9日(暫定日期)止。 二、檢附證件: 申請表。 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者,須檢附收費單據正本,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簽名;子女就讀國中、國小者,無須檢證。 子女初次於本校申請者,請繳驗戶口名簿影本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三、注意事項: 公教人員子女隨在台澎金馬地區居住,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 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不包括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2-01-27 | 點閱數: 362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18日中選務字第11131500101號函暨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19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088號函辦理。 二、 檢附「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1份。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2-01-25 | 點閱數: 791
一、 依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8889A號函辦理。 二、 查性工法第2條規定:「(第1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2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33條、第34條、第38條及第38條之1之規定,不在此限……。」據上,自111年1月18日起,現行相關教師法規如有與旨揭性工法及其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及勞動部補充函釋規定等未盡相符者,於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前,各學校得逕依性工法相關規定辦理,即教師如有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得依性工法第15條之規定請陪產檢及...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訊息跑馬燈 | 2022-01-13 | 點閱數: 531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0~2022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本院獲選為方案之特約醫療院所,特規劃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3500元專案、7000元專案及16000元專案及活動DM供貴單位同仁酌參選擇,並以專案方式提供個人或團體預約受檢,附上體檢預約單或直接來電即有專人服務。 二、 本方案含同行眷屬、單位約聘人員及工友均可依此優惠方案一併辦理,敬會貴單位公告所屬同仁知悉。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訊息跑馬燈 | 2022-01-12 | 點閱數: 1020
一、 為減輕校園群聚風險,本府各級機關學校人員,如於111年1月17日至20日有照顧旨揭校園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 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女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 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三) 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 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四) ...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訊息跑馬燈 | 2022-01-07 | 點閱數: 411
本文為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觀看: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12-16 | 點閱數: 351
一、 依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及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2月7日中選人字第110375034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12-15 | 點閱數: 498
一、 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份。 二、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二)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12-14 | 點閱數: 390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管會)110年12月10日台管業一字第1101618044號函辦理。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12-14 | 點閱數: 686
一、 依行政院110年12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1319號函辦理。 二、 110年年終工作獎金發給1.5個月,並於春節前10日(111年1月22日)一次發給。 三、 行政院審酌年度中請延長病假未超逾6個月且全無工作事實者,依銓敘部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4921號令規定,亦不辦理考績,為使請延長病假且全年無工作事實人員之年終工作獎金發給為衡平一致處理,旨揭注意事項第6點第1項第6款刪除「超過6個月」等文字。另為營造家庭友善職場並鼓勵公務人員生養,於但... 觀看完整文章

下中區域內容

北勢行事曆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