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4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40033102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協助本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行政及教學 人員於證書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俾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 境教育工作,相關條件及規範請參閱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 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4年8月15日(五) 上午8時50分至12時。 (二)研習地點:自強國小會議室。 (三)研習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30人。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開始報名至114年8月11日止,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開課單位:自強國 小)。
四、本案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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