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599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會議宣導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請各校確實完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性別平等實施規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等章則之修訂,以符合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 之規定。 |
(二) | 教育部於111年起將4月20日訂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請各校納入於每學年度之教學行事曆,並配合教育部推廣之主題活動,加強宣導、規劃相關活動,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與推廣。 |
(三) | 教育部已建置「校園霸凌事件管制系統」(網址:https://csrc.edu.tw/operation/), 並於 113 年 7 月1日上線,請各校至前開系統填報學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委員及上傳校園霸凌防制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