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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輔導組  - 法令、宣導 | 2024-12-19 | 點閱數: 7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張芸芸
電話:3322101#7458
電子信箱:1005619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301247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124718_ATTACH1.tif)

 

主旨: 檢送「113學年度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13年12月10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30263719A號函辦理。
二、 本案申請時間及說明如下:
(一) 第二次期中招生:113年12月20日至114年1月3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以基隆市中山區為優先原則)、7、8年級學生。
(二) 請將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三、 招生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無法適應或因家庭功能不彰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聯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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