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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5-18 | 點閱數: 1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47274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請各校加強宣導周知。 詳如附件。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5-14 | 點閱數: 65
說明: 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違者依同法第42條規定,限期接受戒菸教育,未成年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未滿20歲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前項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行為人為未成年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二、 次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級學校全面禁止吸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又依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定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 觀看完整文章
會議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5-04 | 點閱數: 47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5年3月24日召開之「115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及體罰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宣導事項1份,請貴校據以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1408號函辦理。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4-23 | 點閱數: 5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22874號函辦理。 二、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略以,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第2款)身心虐待。(第15款)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三、 為維護學生安全,請貴校加強相關人員進用及課後活動之管理,並確實辦理下列事項: (...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宣導 輔導組  - 法令、宣導 | 2026-04-21 | 點閱數: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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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局115年2月26日桃教綜字第1150017137號函諒達。 二、 本局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規劃與尼思湖(含桃園及蘆竹區)、新晴、日暖微光、謐時光、采靈、心設計及芳蘭等8家諮商所合作,並於115年4月再新增「澈心理諮商所」加入服務行列。教師如有預約需求,可逕與各合作諮商所聯繁。。 三、 前揭相關資訊請參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專頁(https://ttsc.whjhs.tyc.edu.tw/ ),若...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4-16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1094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 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應依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其評量範圍及內涵如下:……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範圍及內涵,包括學生出缺席情形、獎懲紀錄、團體活動表現、品德言行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 ...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生教組  - 法令、宣導 | 2026-04-16 | 點閱數: 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21515A號函辦理。 二、 旨揭性平法第2章及第3章規定,包括同法第12條至第20條。 三、 請依前述規定,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 強化校內教職員工生對性平法之認識,並協助其瞭解相關權益及保障: 1、 在「學習環境及資源」部...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宣導 輔導組  - 法令、宣導 | 2026-04-09 | 點閱數: 56
一、 依據本府115年3月27日府社家字第1150078391號函辦理。 二、 查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發生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適當之預防、處理及改善措施。 三、 本府為提升公共場所主人之性騷擾防治知能,爰拍製旨揭2部宣導影片,以「安心五招(教、申、貼、訂、揭)」為預防機制,及「應變五步(安、申、證、警、檢)」為應變流程,讓「安全」成為場所空間管理的一部分;另為提升民眾了解「旁觀者介入」之行動精神...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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