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2年9月23日桃教特字第1120092930號函及112學年度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增能研習「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基礎課程)」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透過研習活動、實務研討及同儕對話,提升本市特殊教育教師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之相關知能,增進對情緒行為問題學生之輔導能力及增進教師輔導策略並實際運用於教學及輔導現場。 |
1、 |
請本市各教階段正式特教教師擇1場次報名,並鼓勵各校專輔教師參與。 |
2、 |
倘尚有餘額,則開放本市各教育階段一般教師及代理教師報名參加。 |
(二) |
地點:本市龍岡國中(活動中心)或東門國小(綜合大樓2F)。 |
(三) |
日期及時間:共10場次,時間皆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辦理: |
1、 |
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
2、 |
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
3、 |
112年12月9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
4、 |
113年1月24日(星期三)學前場次(龍岡國中)。 |
5、 |
113年3月 2日(星期六)高中國中場次(東門國小)。 |
6、 |
113年3月16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東門國小)。 |
7、 |
113年4月27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
8、 |
113年5月4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
9、 |
113年6月1日(星期六)高中國中場次(龍岡國中)。 |
10、 |
113年6月15日(星期六)國中小場次(龍岡國中)。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適逢寒假及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 |
六、 |
本案研習聯絡人:本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莊老師(03)4661231分機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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