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本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請本市各區公所招募選務工作人員之公文說明略以,...有關旨揭選務工作人員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日。
二、旨揭選舉已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順利完成,依上開函文意旨,依實際業務情形核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休假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