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4-04-03 | 點閱數: 120
一、 依「桃園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二、 查前開規定略以,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利息負擔係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計算;次查上開機動利率業於113年3月27日由1.595%調整為1.720%,爰旨揭急難貸款利率依規定配合調整為1.695%。
:::

公務專區

研習專區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

課程與教學專區

北勢專欄

學生活動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