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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輔導組  - 一般公告 | 2024-09-03 | 點閱數: 16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助理員 賴冠吟
電話:336-6885分機25
傳真:03-3333063
電子信箱:canlai@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發文字號: 府家教字第11302460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2E_1130246089_ATTACH1.doc、376735102E_1130246089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桃園市113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 施計畫」1份,請協助公告並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第19條、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及桃園市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 辦法辦理。
二、 旨揭計畫前經本府113年8月7日府家教字第1130218592號函(諒達)檢送,請各機關單位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並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評選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1式3份以掛號寄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三、 如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賴小姐(電話:03- 3366885分機25,電子信箱:canlai@ms.tyc.edu.tw)。
四、 檢附旨揭計畫WORD檔及PDF檔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市分事務所、桃園市幼兒與家庭教育協會、桃園市原住民社會教育發展協會、桃園縣社會教育協進會、社團法人桃園縣關懷弱勢家庭協會、各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本市各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桃園縣私立藍迪兒童之家除外)、桃園市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桃園市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桃園市各老人福利機構(桃園縣私立秀才窩松柏老人安養中心、桃園縣私立松陽養護中心、桃園縣私立宜養養護中心除外)、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私立學校、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社區大學、本市各級農會

 

市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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