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4年2月20日桃教特字第1140012469號函及本市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4年2月12日岡國情支字第1140001124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對象: |
1、 | 本市學前階段之特教教師及巡迴特教教師。 |
2、 | 倘尚有餘額,則開放本市各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及專輔老師報名參加。 |
(二) | 辦理日期:114年3月22日(星期六)、114年3月29日(星期六) 、114年4月12日(星期六)、114年5月10日(星期六)、114年6月21日(星期六)、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10分。 |
(三) | 報名:凡報名者請帶一案有情緒行為問題之案例至工作坊中做實作練習 。 |
三、 | 請參加人員於114年3月22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遇例假日 ,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 |
五、 |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wernnin@ms.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