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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5-03-11 | 點閱數: 49
一、 依據本局114年2月5日桃教小字第1140008890號函及教育部113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辦理。
二、 為結合雙語培養學童溝通與導覽的能力,訓練學生進行有效的口語表達與應對能力,提升語言表現與自信心,讓學童實地走讀在地景點,認識桃園在地特色,提升對家鄉的認同及歸屬感,本局委請楓樹國小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摘述如下(餘詳如實施計畫):
(一) 辦理期程: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 實施對象:本市各市立國小。
(三) 申請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報名截止,並於同年4月7日至6月30日前執行完畢。
(四) 路線規劃及補助方案請參閱實施計畫。
(五) 報名方式:
1、 請逕至Google表單填寫補助申請https://reurl.cc/mR1gkj
2、 各校申請表(附件一)、經費概算表(方案1.填附件二,方案2.填附件三)、請核章後掃描e-mail至楓樹國小輔導室杜曉芸主任(shaun6602@fsps.tyc.edu.tw)。
3、 提供本計畫活動之雙語教材、教案、學習單供各校做課程教學使用,教材預計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後至雲端硬碟下載(https://reurl.cc/r3OzNN)。
(六) 經費核結及成果:參與學校請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檢具以下所列資料,逕送承辦學校辦理經費撥款及核結,各校請自留影本及存檔:
1、 統一收據開立方式:
(1) 實際支出金額(方案1.最高1萬2,000元,方案2.最高2萬元)。
(2) 繳款人:桃園市龜山區楓樹國民小學。
(3) 請提供各校收款銀行名稱、戶名及帳號。
2、 經費收支明細表(如附件四)。
3、 原始憑證正本(各發票抬頭為受補助學校)。
4、 經費核銷資料寄送地址及收件人:33372桃園市龜山區光峰路277號(楓樹國小輔導室杜曉芸主任收)。
5、 成果報告:
(1) 申請方案1.:成果報告(如附件五)、4份學習單。
(2) 申請方案2.:成果報告(如附件五)、4份學習單(需包含小小導覽員之照片)、雙語導覽稿(格式不限)、小小導覽員實況短影音30秒以上(請上傳以下網址: https://reurl.cc/Q5K112)。
四、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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