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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訊息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1-07-26 | 點閱數: 1215

一、依據:
(一)依據110年6月2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1100114467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暨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報名資格: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二)基本條件:品德優良、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
三、工作內容:
(一)學前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配合學前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前教育教師及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四)因應學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學校本權責覈實核予公假,並得依參與之時數於本案經費度內支薪。
(七)每學期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習),學校本權責覈實核予公假,並得依參與之時數於本案經費度內支薪。
(八)服務方案對象、地點、範圍、其他交辦事項由學校指派。
(九)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十)其他相關之交辦事項。
四、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6日(星期五)12:00截止,報名表請自行至附件區下載列印。
(二)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www.pses.tyc.edu.tw/)最新消息。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6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
(二)報名地點:本校東大樓1樓輔導室(校址: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電話:4586472#610)
六、報名方式:檢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連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七.其他資訊詳於附件-北勢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特教班按時計資助理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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