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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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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6-08-18 | 點閱數: 19
一、 依據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5年7月21日東門學前特字第1150006362號函辦理。
二、 115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幼兒鑑定安置工作計辦理4梯次,辦理期程及實施對象詳如附件實施計畫,並依實施期程辦理各校(園)宣導、篩檢並協助送件作業,並落實3個月以上轉介前介入之輔導事宜等,若無明顯改善,再提報鑑定安置申請。
三、 倘有鑑定安置申請需求之幼兒,請幼兒家長向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以下簡稱鑑定中心)或就讀學校(幼兒園)提出鑑定安置申請,學校(幼兒園)至本市特殊教育智慧系統(https://interspec.tyc.edu.tw/ 填報申請。
四、 請貴校(園)依據前揭辦理時間規劃進行宣導、篩檢等工作,並確實轉知所屬生師、家長及鑑定評估人員,協助家長瞭解申請手續及本市特教服務現況;倘貴校(園)有符合申請鑑定安置資格之幼兒,請務必依規定辦理,避免影響幼兒權益。
五、 115學年度第1梯次鑑定安置申請時間為115年9月14日至10月5日止,由鑑定中心及各校(園)受理幼兒鑑定安置申請,逾期申請之個案,納入第3梯次鑑定。
六、 倘特殊教育幼兒家長、建議安置學校、原就讀學校對本次鑑定初步安置結果不滿意或需進一步瞭解者,請務必參加「陳述意見會議」(預計於115年12月5日召開),負責幼兒之鑑定評估人員及原就讀學校(幼兒園)代表人員應隨同參與。
七、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詢鑑定中心,聯絡電話:(03)3395200轉101-108。
八、 副本抄送本市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及相關醫院,敬請各單位協助宣導鑑定安置資訊。
九、 本案附件可逕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https://special.tyc.edu.tw/ )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
  • 桃園市 115 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幼兒鑑定安置實施計畫.pdf
    1) 桃園市 115 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幼兒鑑定安置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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