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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法令、宣導 | 2024-03-11 | 點閱數: 157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8日府教小字第1130059785號函辦理。

二、修正重點:將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方式,由「以實缺單調方式進行」,修正為「以實缺單調、互調及多角調方式依序進行 」。

三、原函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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