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 桃園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 目的:
(一) 透過本土語言教學研討活動,增益教師閩南語傳達及教學知能。
(二) 推動本土教育,闡揚閩南語文化,增進母語及民俗之認同。
(三) 激發教師認識閩南語的書寫系統,珍惜先民文化遺產,尊重本土文化特色,共創健康祥和現代社會。
(四) 輔導與協助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達成教育部規定之預期目標。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桃園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大有國民小學
六、 研習時間:113年7月8日(一)~113年7月12日(五),研習時數30小時。
七、 研習活動內容:詳如附件(一)
八、 參加對象:
(一) 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以能實際擔任教學者。
(二) 錄取原則: 取原則:
1. 本市現職國中 小現職正式教師 ,其次為具證之(代課老師 、未來教)。
2. 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班級人數上限,將依列候補。
(三) 辦理名額:依報名順序錄取100人為上限。
九、 報名日期:自本計畫公告後至113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點止。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並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錄取後,得參與本次研習。
十、 研習地點:大有國民小學一樓視聽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