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 桃園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 目的:
(一) 透過本土語言教學研討活動,增益教師閩南語傳達及教學知能。
(二) 推動本土教育,闡揚閩南語文化,增進母語及民俗之認同。
(三) 激發教師認識閩南語的書寫系統,珍惜先民文化遺產,尊重本土文化特色,共創健康祥和現代社會。
(四) 輔導與協助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達成教育部規定之預期目標。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桃園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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